当前位置: 首页 >安全服务>规章制度
保卫处处务会议原则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6-07-15 14:35:11 阅读量:

一、领导集体决定的原则:

处内重大问题由处长召集处务会议或处务扩大会议讨论决定。处务会议由处长主持,处级干部参加,秘书作会议记录,根据议题可扩大部分科长或全部科长参加。

二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:

研究讨论决定问题,要充分发扬民主,各抒己见,反对一言堂,有不同看法和意见要进行反复认真的讨论,征求主管校领导的意见,本着个人服从组织,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,做出处务会议决定。由处务会议决定的问题,有不同意见可按组织程序反映,但必须按处务会议的决定执行,不能在群众中散布个人意见和泄漏他人的意见,只能讲集体决定的意见,不能犯自由主义的错误。

三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:

研究讨论问题要从实际出发,要在党的政策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范围内研究决定问题。坚决反对拿原则作交易、夹杂私人感情和个人利益等不正之风。

四、坚持团结一致的原则:

处务会要形成一个团结统一的领导核心,要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,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活动会,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失误,总结经验,吸取教训,沟通思想,消除误会。


上一篇:保卫处值班人员职责

下一篇:消防科长岗位职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