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卫部
根据同大党【2020】26号文件精神,请没有递交部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联系人信息表的单位部门,及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交到敬德楼二层221保卫部综合办公室。每月7日、22日12点前将排查和整改进度情况上报本室。
上一篇:
下一篇:关于安全教育作业上交的通知